艾客网站长论坛,网站目录之家,一个学习和分享的地方

5个月前发布 1 0 0

艾客网主要为站长和淘客及自媒体博主提供交流!为个人站长推荐有价值的资源,并收录国内外、各行业优秀网站,旨在为用户提供网站分类目录网站检索、优秀网站目录参考、网站推广及互联网资讯服务。

收录时间:
2024-11-30 08:18:14
更新时间:
2025-04-19 00:08:15
艾客网站长论坛,网站目录之家,一个学习和分享的地方艾客网站长论坛,网站目录之家,一个学习和分享的地方
艾客网站长论坛,网站目录之家,一个学习和分享的地方
艾客网主要为站长和淘客及自媒体博主提供交流!为个人站长推荐有价值的资源,并收录国内外、各行业优秀网站,旨在为用户提供网站分类目录网站检索、优秀网站目录参考、网站推广及互联网资讯服务。

数据统计

数据评估

艾客网站长论坛,网站目录之家,一个学习和分享的地方浏览人数已经达到1,如你需要查询该站的相关权重信息,可以点击"5118数据""爱站数据""Chinaz数据"进入;以目前的网站数据参考,建议大家请以爱站数据为准,更多网站价值评估因素如:艾客网站长论坛,网站目录之家,一个学习和分享的地方的访问速度、搜索引擎收录以及索引量、用户体验等;当然要评估一个站的价值,最主要还是需要根据您自身的需求以及需要,一些确切的数据则需要找艾客网站长论坛,网站目录之家,一个学习和分享的地方的站长进行洽谈提供。如该站的IP、PV、跳出率等!

关于艾客网站长论坛,网站目录之家,一个学习和分享的地方特别声明

本站400AI工具导航提供的艾客网站长论坛,网站目录之家,一个学习和分享的地方都来源于网络,不保证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外部链接的指向,不由400AI工具导航实际控制,在2024年11月30日 08:18收录时,该网页上的内容,都属于合规合法,后期网页的内容如出现违规,可以直接联系网站管理员进行删除,400AI工具导航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导航

吉林警察学院 – 吉林警察学院

吉林警察学院 – 吉林警察学院

吉林警察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公安本科院校,前身是创建于1949年的吉林省公安干部学校,历经吉林省政法干部学校、吉林省人民警察学校和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发展阶段。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  学院占地总面积42.0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8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568.71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77.63万册,电子图书59.86万种。学院内设机构36个,其中教学机构12个,教学辅助机构8个,科研机构3个,党政管理机构13个。  学院现有13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7014人。现有教职工487人,其中教师345人。教授35人,副教授102人。博士37人,硕士23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2人,吉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5人,省部级教学名师7人,公安部智库专家2人。  学院始终坚持服务吉林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服务吉林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宗旨,牢固树立政治建校、依法治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传承“报国荣警,察己修身”的校训精神,以立德树人、培养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和经济社会建设所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根本任务。坚持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的道路,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院局互动,警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培育形成了“院局互动、警学结合、紧贴实战、培养人才”的办学特色。  学院公安学、公安技术两个一级学科被确定为吉林省“十二五”优势特色重点立项建设学科。建有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高校吉林特色新型智库1个,省高校立项培育创新团队1个。创立“平衡法学”理论体系,成立了吉林省平衡法学研究会。建有公安部重点专业建设点1个,省高校品牌专业1个,省高校特色专业4个,省属本科院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1个。建设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精品、优秀课程11门。  学院坚持开放办学,与吉林大学、吉林财经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倡导发起成立“吉林、辽宁、黑龙江、内蒙古、深圳五省区市公安院校协同创新发展联盟”,与韩国水原大学深入开展语言研修、双学位培养等项目。公安部在学院建立了国家反计算机入侵和防病毒研究中心信息安全培训基地、“六一三”业务培训基地,省公安厅在学院建立了全省公安派出所长培训学校。  学院荣获“吉林省直属机关五一劳动奖状”“省直机关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在学院党委的带领下,全院师生正在为把学院建设成为合格的公安本科院校而不懈努力。
新房产网-专业的房产网站

新房产网-专业的房产网站

新房产网利用网络平台为广大房地产企业、房产中介、个人买家和购房群体构建更为完善和互惠的服务渠道和桥梁,为客户提供网上楼盘展示、二手房房源、租房售房、求租求购、房产中介,家居装饰等房地产相关的图文展示,让本地和外地的购房者第一时间了解本地房地产市场动态。通过专业服务及整合营销,配合丰富房产落地活动,为广大客户和房产置业者搭建互动桥梁。  公司重点发展建设楼盘、二手房、租房频道,为房产公司、房产经纪公司、经纪人提供媒介与电子商务结合式的专业的房产租售网络营销平台。[ 新房产网 ] 加盟优势  新房产网是全国领先的房地产家居网络平台,一直引领新房、二手房、租房、家居、房地产研究等领域的互联网创新,在PC及移动领域均处于领先的地位。  我们是一家集网站设计、网站运营与建设、网络推广服务、网络资源投放为一体的多元化科技公司。秉承严谨务实的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完善的配套服务。新【】加盟条件  一、不同的城市,会有不同的加盟条件:  1、大城市,我们要求有注册公司和运营团队,有相关的行业资源或媒体资源。  2、中小城市,只要你有相关资源或经验,有强大的执行力就可以,最好有公司和团队。  3、县市级分站,个人也可以加盟,但必须认可房产类的发展理念,有一定资金和强烈的创业愿望。  二、我们希望以下客户加盟:  1、运营其它网站或媒体,和房产类业务不冲突,能互补更好。  2、房地产运营策划公司、房产中介等行业内公司,但要保证房产类独立运作。[ 新房产网 ]3、经纪人或其他有行业或网站运营经验的个人,可独立创业。  1、新房频道  提供最新、最快、最全面的楼盘数据和资料,并根据市场需求将楼盘准确分类,提供强大、详细的搜索功能,让用户快速准确的寻找楼盘和了解楼盘。  2、新闻频道  为用户报道、传递更多的租房信息、租房防骗、房地产讯息,让用户第一时间从多角度、深层次了解到房地产市场的各种资讯,体现门户价值。  3、家居频道  提供众多创意百出的家装风格和居家装扮的搭配技巧,为用户提供丰富多彩的居家生活。  4、租房频道  最新租房房源,内容实时更新,真实可靠,为您的租房之路提供便利。  5、二手房频道  汇聚海量的二手房源信息,汇聚专业的房产经纪人,简介的界面,适用的功能,为用户提供方便,让找房成为一种快乐。
越秀区教育局

越秀区教育局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取消民办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设置的专业、开设的课程、选用的教材、学籍和管理制度的备案事项。  (二)取消民办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校长任职核准。  (三)加强教育宏观指导和规划,以建设区域文化教育中心城区为定位,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增强教育核心竞争力,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健康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规划、统筹和指导,加强教师教育工作,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加强对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安全、稳定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六)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保障、激励和监督作用。  (七)根据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要求需要调整的其他职责。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类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统计、分析和发布教育事业相关数据。  (三)负责区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指导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检查教育财政拨款的投入、执行和使用情况;指导所属单位基本建设、财物管理、教育收费和后勤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奖学、助学和勤工俭学工作。  (四)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统筹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学校、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变更和撤销的审核工作;指导社区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办学体制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学校招生考试工作。  (五)规划、指导和协调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工作;组织、指导教研机构和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指导学校课程管理、专业和教材建设工作。  (六)负责督政、督学工作,承担教育执法工作,督导检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对学校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评估和监督,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和监测。  (七)规划、协调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组织指导教材和教学用书及资料的征订工作,负责所属单位政府采购的监管工作。  (八)指导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德育、团队、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科技教育和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学校学生军事训练工作。  (九)负责全区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规划、指导各类学校教师、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十)统筹民办教育工作,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一)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所属单位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承担所属单位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有关专项整治,配合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十二)统筹、指导教育交流与合作;指导所属单位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上述职责,区教育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党务、政务、事务工作,统筹机关日常工作运转;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保密、修志、文书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调研、综合性文稿起草;制定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出境考察,境外友好学校交流、师生互访等外事工作;统筹区教育系统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牵头协调政务公开、调查研究及组织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负责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统筹对口教育援助和“双拥”工作;协调教育类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工作;负责车辆定编管理、教材征订工作;负责局机关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科(挂审批管理科牌子)。  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政策和问题的研究,指导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拟订本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涉及本单位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教)、普法工作;规划、指导各类学校的布局调整;负责教育年度事业统计、分析;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本部门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和审批流程、编制和调整权责清单、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信息化、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负责行政审批信息报送、统计等工作;负责统筹、审核、审批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变更、终止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科研与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教育信息化的统筹、管理及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综合协调全区民办教育工作,负责民办学校、其他教育机构的年度检查和招生广告(简章)的审核备案工作;负责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学前教育除外)的管理工作;承担区民办教育协会的相关工作。  (三)财务基建审计科。  负责区级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工作;负责区教育系统专项经费会计核算工作;承担教育经费投入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指导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教育收费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基本建设、“三防”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牵头负责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局住房相关补贴核发、公房管理工作。  (四)中学和职业教育科。  负责全区普通中学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及相关阶段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普通中学教育课程的实施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课程、教材的建设工作;指导中学相关阶段特殊教育的课程管理工作;负责普通中学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工作;指导普通中学招生(考试)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普通中学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区民办中学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小幼教育科。  负责全区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及相关阶段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及相关学段特殊教育课程的管理工作;指导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及相关阶段特殊教育招生工作;指导小学及相关学段特殊教育的考试、学籍管理工作;指导民办小学及学前教育的管理工作。  (六)师资工作科。  统筹、规划、指导师资队伍建设;承担师资培养的统筹协调工作;指导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教师专业技术(含政工系列)资格评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各类教育工作者(教师)的评优推选工作;负责落实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师德建设工作;指导局教育工会组织工作。  (七)综合教育科。  指导学校德育、体育、卫生和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科技教育、环境教育和知识产权教育等工作;指导全区性学生体育、艺术、国防等各类赛事的组织与管理工作;指导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和局共青团组织、少先队组织工作;指导校园文化建设;协调学校开展体育、艺术、健康、科技、环保教育交流活动;指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科研教研;协调指导全区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相关工作。  (八)安全保卫科(挂信访办公室牌子)。  负责所属单位安全保卫、安全生产、政治保卫、综合治理、信访、维护稳定和反邪教工作,制定学校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负责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负责区教育系统兵役工作。  (九)教育督导室(挂越秀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越秀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拟定本区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指标体系;检查本区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督导检查本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区域教育现代化发展情况;协调督导本级政府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督导检查中等及以下学校(含职业中学、幼儿园)教育工作;负责申报各类专项教育评估的资格审核或评定工作;负责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十)组织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统战、劳动工资、侨务、妇女、计生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党建、党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队伍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所属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党政管理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教职员人事档案工作;负责公费医疗的审核申报工作;指导局党建学会相关工作。  (十一)监察科。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教育和预防腐败工作;受理对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检举控告,以及不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检查和监察对象的申诉;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负责行政效能监察;组织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